| 怀来县酒类流通协会首届创建“诚信企业、诚信商店”活动评选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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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-04-02 16:08 文章来源:怀来县商务局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怀酒协[2008]第1号
各酒类生产销售企业、商店和个体商户:
为了做好怀来县酒类流通协会首届创建“诚信企业、诚信商店”,评选“酒类生产、流通突出企业、个人”活动的评定和表彰活动,根据怀酒协[2007]第1号文件精神,并在“关于在全县开展创建‘诚信企业、诚信商店’,评选‘突出贡献企业、个人’活动实施方案”的基础上,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:
关于评审评定活动的实施阶段和工作要求
一、组织动员申报阶段:
1、召开付会长和常务理事会议,专项研究布置创建评审、评定工作。
会议内容:宣读酒协[2007]第1号文“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决定”及实施方案,讨论通过评选办法;
讨论安排创建评定活动的其它事宜;
会议材料:决定、实施方案、评选办法,(人手1份)创建评审活动《申请表》、《推荐表》各一份。
2、常务理事会议后进入申报程序。
先由申请“诚信企业”、“诚信商店”和“突出贡献企业”(突出贡献个人由单位推荐)的企业(单位)进行申报;
申请表(推荐表)一式四份,单位自存一份,上报协会三份。
申请表内主要事迹部分要求略写,但要求申请单位需要专门报送先进事迹材料一份。
申请表(推荐表)和事迹材料要求于4月1日前按时提交到协会秘书处。
二、评议考察阶段
1、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表和事迹材料进行初审,初审完毕后将初审情况和意见向常务副会长秘书长汇报后,共同研究出初选入围名单报会长审核;
2、召开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,通报初选入围名单;并组织成立以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为正副组长,及副会长、常务理事、理事、会员代表参加的评议小组(5——7人)。
3、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议小组人员深入初选单位进行考核考察,然后由评议小组各工作人员逐个填写考核考察工作评价表。
4、领导小组办公室依照评价表综合打分情况排列名序。
三、组织评定阶段
1、召开由会长、副会长、常务理事参加的常务会议,审核决定“拟命名的怀来县首届‘诚信企业、诚信商店’、‘突出贡献企业、个人’名单;
2、将拟命名的单位、个人名单在怀来电视台进行公告,公示期7天,广泛征求意见;
3、电视公告完毕,再次召开常务扩大会议,评选出命名单位、个人名单;
4、将评定结果报县商务局批准,报县民政局备案;
5、将被命名的单位、个人名单报省酒协备案。
四、组织表彰阶段:
1、召开第三次全县会员代表大会,举行表彰挂牌仪式,并通过县电视台做专项新闻报道;
2、在全县酒类行业举办学习、宣传先进事迹活动;
通过电视、有线广播和互联信息等媒体、播载先进事迹;
组织先进事迹报告会到有关企业单位宣讲。
在酒协工作简报上刊载先进事迹,并扩大发送数量、范围。
二〇〇八年三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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